第三章 报 名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录取的人员,必须符合“一线工作五年以上,或担任区队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或获得过县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条件,选报煤炭工程类单独录取专业志愿。
7.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应选报陕西省内成人高校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志愿。“三支一扶”含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振兴计划”)下基层连续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人员。
第九条 在陕西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第十条 考生一般应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所有参加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各市(区)招办要制定统一的报考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各县(区)招办要按照细则认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考生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规定,坚决杜绝大规模有组织异地报考。对于大规模有组织异地报考的,一旦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