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6日;报名点确认时间为9月6日至13日;网上交费时间为9月6日至19日。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各成人高等学校,省直有关部门:
2018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切实保障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现将《江西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5日
江西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⑵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⑶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⑷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护照原件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原件;港、澳、台户籍及国外户籍考生持护照原件,可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招考办”)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2018年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程序进行了部分改革,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交纳报考费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的流程。即:考生先在网上远程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和报考志愿;然后本人到县(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落榜考生可再次登录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非港、澳、台户籍、国外户籍和外国侨民考生如果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户籍和国外户籍考生未持护照原件;外国侨民考生未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护照原件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原件,(以下统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和拍照的,或者未网上交费的,则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时,考生必须准确向考试招生机构提供报考所需的本人真实信息和材料,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毕业证书、享受照顾政策的证书及复印件等。如有虚假,所造成的入学后不能进行电子注册或毕业时不能取得毕业证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31日至9月6日;
报名点确认时间:9月6日至13日;
网上交费时间:9月6日至19日;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于11月底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报名办法
详见附件一《江西省2018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确认期间,县(区)招考办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相关证明须指定专人收取。考生学历文凭、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证明及外省户籍在赣工作考生、本省户籍在非户籍所在地考生的附加材料,原件由县(区)招考办审核,招考办负责人要在复印件反面签字以示负责。设区市招考办必须对考生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查,复查面不低于10%;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
2.严查、严管报名地与户口所在地不符的考生群体,对外省户籍在赣工作考生还必须另持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本省户籍在非户籍所在设区市务工人员报考时,还必须另持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本省户籍在户籍所在设区市但非户籍所在县(区)务工人员报考时,还须另持确认点所在县(区)的务工(或居住)证明或设区市招考办要求的其他证明。
严禁组织考生异地报考。对违规组织考生异地报考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3.规范对考生高中文化程度报名资格审核。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未满18周岁(截至2018年9月1日)的考生必须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肄业)证或同等学力有关证明(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2018年9月1日>)。
4.对本设区市所辖县(区)户籍的考生,各县(区)招考办应热情为考生办理确认手续,不得以非户籍所在地考生理由,拒绝考生报考。同时各设区市、县(区)招考办应在考生提供了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提下,为遗忘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密码考生重置密码。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二)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三)
以上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三)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报考艺术和体育专业,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生凭准考证于11月3日至4日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11月14日前各招生学校将考生加试的专业课成绩纸质材料及成绩库同时寄送省教育考试院成招与社考处、信息处。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至28日(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见附件四)。
(二)准考证打印于考前五天开始,由考生自行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各县(区)招考办在网上报名确认时要注意提醒考生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需帮助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完成准考证的打印。
(三)成人高考考试组织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考区,在当地人民政府与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委员会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保密、监察、工信、工商、无线电管理、市场监督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考区根据考场的多少设立若干考点。考点应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考点,须报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批准。
各考点应设立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教考试〔2011〕2号)并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验收备案的中学等办学机构。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教考试[2011]2号)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有义务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五)在考试期间,省高招委将派出考试工作巡视组分赴各考区检查、督导设区市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六)为加强对成人高考的技术防范,有效遏制考生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今年我省将继续在每个考场设置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器和导入了考生报考时基本信息及照片的身份证阅读器。考生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考场,进场时必须经过金属探测器的测定,同时所有考生必须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核验。证件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开考信号发出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七)今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中性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考生必须按答题卡及《考生考试须知》要求的格式进行答题,否则答案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也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评卷及考生申请查分
网上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有关高校进行。
考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专栏,凭考生号(或准考证号)查询。如考生认为自己的考试成绩有误,需要核查,可在11月22日向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缴纳每科5元核查费,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录取工作
(一)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省高招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以远程广域网形式在网上进行。录取时间为12月3日至2019年1月18日(初拟时间安排见附件五)。录取地点设在江西省教育考试招生录取中心(江西教育发展大厦五楼)。
(二)录取新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各层次专业计划,“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高招委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根据招生学校各层次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如院校提出要求则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就读考生所在设区市的成人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专业。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为努力提升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学历水平,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省政府明确划定的8个民族乡和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
⑻年满25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
(六)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分批在网上进行。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名单和录取原则提出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寄发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录取的新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和《报考信息核对表》到招生学校报到。
(七)各成人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按65元的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录取费。
(八)学校在不突破本校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之间的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自行调整,但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为办学形式为“脱产”的招生计划。
(九)各类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次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专升本层次的新生报到时,必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申请免试入学就读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专业的还需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证件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承诺书。对不能提供真实证件或不签承诺书的考生,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则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学生签订的承诺书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
七、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工作,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全过程监督管理。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公平、公正,确保生源质量。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管理,狠抓安全保密、强化保密机制,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杜绝代考和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核、现场拍照工作必须全部在县(区、市)招考办完成,一律不接受集体报名;设区市招考办要加大对县招考办报名确认工作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异常报名数据(如短时间内有大量外省户籍考生在同一报名确认点确认等情况)的监管,及时查看外省户籍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本设区市报名资格审核情况;二是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安全保密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三是要强化保密机制。狠抓安全保密制度的细化和落实,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检查落实,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务和安全保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同时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五是强化技术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每个考场必须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树立成人高校招生的良好形象。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一是要推进招生信息“十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含函授站点)、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二是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对群众举报和申诉要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应。三是要继续抓好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努力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针对成人考生的特点,创新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要重点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宣传,考前要求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后要为考生建立诚信档案。要进一步加强考前宣传工作,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违纪必究、作弊必惩”的考试环境,促进考风考纪的根本好转。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认真履行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职责,严格控制标准和条件。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督查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降低收费标准和培养质量进行生源竞争等行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30个不得”工作禁令。要加强新生入学审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止冒名顶替上学。
八、其他
(一)为使成人高考考生和招生学校了解成人招生中的有关信息,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予以公布: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江西教育网网址:http://www.jxedu.gov.cn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
(二)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和招考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5(官网公示期内查看):
1.江西省2018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2.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统一考试科目表
3.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4.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5.江西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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