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模拟试题及答案三

  考试栏目组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模拟试题及答案三,一起来试试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模拟试题及答案三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最集中反映民法本质特征的基本原则是

  A.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B.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原则

  C.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原则

  D.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2.甲某借用乙某的新摩托车兜风,不慎损坏。乙某要求甲某买一辆新的摩托车赔给自己,而甲某同意给乙某予以修理,因此二人争执不下。此案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

  A.赔一辆新车

  B.双倍赔偿

  C.予以修理,修理后的摩托车如果价值降低,再由甲某予以补偿

  D.不予赔偿

  3.物权不是

  A.相对权 B.绝对权

  C.对世权 D.支配权

  4.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指定代理人 D.委托代理人

  5.社团法人成立的基础是

  A.捐助的财产 B.集资的财产

  C.人的集合 D.人和财产的集合

  6.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有效的是

  A.如果一年内你能走私五辆汽车,我就同意把公司承包给你

  B.如果去年我不结婚,今年我就把房子租给你了

  C.如果明年我儿子能调回本市,你就不能再租我的房子了

  D.如果你能使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就把房子租给你

  7.甲向乙出租音响设备一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为一年。合同生效后第三个月,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对此,正确的表述是

  A.甲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B.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有权要求乙双倍支付租金

  C.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有权要求丙向其支付租金

  D.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可待租期届满后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8.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债的让与行为是

  A.甲以遗嘱的方式将债权转让给继承人

  B.某企业宣告破产后,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C.某演出公司把与某演员签订的演出合同中对演员的债权转让给另一公司

  D.某甲将自己对儿子的赡养请求权转让给好友某乙

  9.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仙约定的数额不得

  A.超过合同标的额的10%

  B.少于合同标的额的10%

  C.超过合同标的额的4倍

  D.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10.甲与乙订立赠与合同,依此合同,甲将其电脑赠与乙,并已实际交付。数月后,乙与甲父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并将甲父打成重伤。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为

  A.甲无权撤销他对乙的赠与

  B.甲有权撤销他对乙的赠与

  C.甲无权请求乙返还赠与的电脑

  D.甲应当在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11.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

  A.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B.收银员多找给顾客钱

  C.给付因赌博而欠的钱

  D.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1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求购买某大型机器设备20台,每台300万元。甲公司在要约中说明,如果一个月内乙公司没有做出否定表示,甲公司即派人前去提货。一个月后,甲公司在没有得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即派业务员前去提货,但遭到乙公司拒绝。理由是某大型机器设备价格已经上调,每台需301万元,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法院应判决

  A.乙公司违约,按每台300万元发货

  B.乙公司没有违约,但应承担甲公司来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C.乙公司没有违约,不承担任何责任

  D.甲公司违约,按每台301万元提货

  1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用于抵押的是

  A.自留地 B.小学的汽车

  C.大学的教学楼 D.土地使用权

  14.甲从商场购买某商品,此商品质量不合格,甲可按商场对商品实行的“三包”制度进行退货、修理或更换,这种头受人甲与出卖人商场存在的债是

  A.简单之债 B.选择之债

  C.多数人之债 D.非合同之债

  15.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押权。本案例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16.债的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信用担保方式的是

  A.定金 B.抵押

  C.保证 D.留置

  1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18.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权利

  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连带责住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限制

  19.产妇甲和产妇乙同时住进某县医院妇产科,二人同口同时各分娩一男孩。几年后,化验血型时甲发现自己和丈夫的血型都是B型,而儿子却是AB型。经过调查,原来是甲分娩时由于护士的疏忽,将甲和乙的孩子抱错。由于医院没有详细登记产妇的地址,甲无法找到乙。甲将某县医院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认定医院侵犯了甲的

  A.健康权 B.名誉权

  C.监护权 D.隐私权

  20.自然人开始享有名誉权的时间是

  A.年满十八周岁

  B.出生时

  C.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时

  D.年满十周岁

  21.某甲在劳动中被砸伤,致使双腿被截肢。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现某甲仍应享有的权利是

  A.健康权以外的人格权 B.身体权以外的人格权

  C.接受监护的权利 D.各种人格权

  22.某酒厂生产的“天下景”牌葡萄酒,其包装正面和两侧的图形、字体、色彩均与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万宝路”牌卷烟盒相近似,其封口上印的标识也与“万宝路”卷烟封口相近似。该厂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后,责令该厂停止销售这种葡萄酒,收缴其全部外包装,并处以罚款。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A.该厂使用的是商品装潢,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B.葡萄酒与卷烟不是同类产品,故本案不存在侵权问题

  C.“万宝路”是驰名商标,应扩大其保护范围

  D.本案在“万宝路”生产厂家未提出控告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权查处

  23.中学英语教师甲积几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材料。此后,乙应出版社的要求,对该材料做进一步加工,写成《英语学习速成法》一书,署自己一人的名。该书出版后,甲提出异议,认为该书的作者应是自己而不是乙。学校也提出异议,认为乙的出书行为侵犯了学校对总结材料的著作权。该书的著作权,

  A.应归甲享有 B.应归乙享有

  C.应归甲乙共同享有 D.应归学校享有

  24.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1993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笑傲潇湘》电视剧录像带。甲于1996年10月21日去世。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证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 期应于______ 截止。

  A.2043年11月15日

  B.2043年12月31日

  C.2046年10月21日

  D.2046年12月31日

  25.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26.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被继承人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首先由

  A.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共同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B.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C.遗嘱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D.受遗赠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7.受遗赠人自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明确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这2个月的期间属于

  A.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C.《继承法》上的诉讼时效期间

  D.除斥期间

  28.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应当怎样清偿

  A.无论遗产多少,必须全部

  B.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继承人负担

  C.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受遗赠人负担

  D.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

  29.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是

  A.为寻找失踪人而使用其肖像

  B.公安机关为通缉犯罪嫌疑人而使用其肖像

  C.为新闻报道目的而使用他人的照片

  D.未经许可而将他人的肖像张贴在照相馆前招揽生意

  30.下列属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是

  A.某甲纠集十几个人殴打某乙,造成某乙重伤

  B.工商人员某甲在工作检查中,把某商贩打伤

  C.某化肥厂排污水造成他人损害

  D.某小学生把同学打伤

  三、简答题。

  4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42.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43.合同的主要条款。

  四、论述题。

  44.论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五、案例分析题。

  45.甲学校委托刘某去上海某仪器厂采购一批精密仪器,刘某具有甲学校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刘某到了上海某仪器厂,经过双方谈判,订立了一份购买1000把游标卡尺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交货期限在9月1日开学之前,货到即时付款,8月27日刘某向仪器厂打电话称,游标卡尺不要发往甲学校,而发往乙学校。上海仪器厂接到电话后,8月 29日把1000把游标卡尺发往乙学校,乙学校收到后即将其予以变卖。试问:(1)刘某更改交货地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

  (2)甲学校有无权力拒付货款,为什么?

  (3)此案最终应如何处理?

  46.1995年,唐林向高某借款3000元做生意,不料生意赔本,唐林无力偿还,为此高某多次催要。1996年的一天,唐林将高某领到其堂兄唐森家,请求唐森帮助还债,并将自己价值1000元的收录机带到唐森处作抵押。唐森当即替唐林偿还了3000元欠款,并对唐林说:我替你还的这3000元,就算送给你了,同时让唐林将收录机带回。唐林则再三表示,你替我还了债,还不收收录机,我已感激不尽,说什么这钱我以后也要还你。1997年唐林陆续还了唐森1200元,唐森均收下。1998年,唐林、唐森两家因继承祖产发生争执,关系不睦。唐森要求唐林偿还剩余1800元的欠款。唐林则表示,唐森已声明过这钱不用还了,此款系赠与,因而拒绝偿还。双方涉诉。

  请问:唐林与唐森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唐林应否偿还1800元给唐森?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D 2.C 3.B 4.B 5.C 6.C 7.A 8.A 9.B 10.C

  11.B 12.C 13.C 14.B 15.B 16.C 17.B 18.B 19.C 20.B

  21.D 22.D 23.B 24.B 25.A 26.B 27.D 28.D 29.D 30.A

  三、简答题

  41.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包括:(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律规定形式。

  42.物权是指直接支配、管理特定物、享受物的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财产权利。具有如下特征:(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是对世权;(2)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物;(3)物权是支配权;(4)物权的设立、内容等都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创设;(5)物权具有排他性;(6)物权具有迫及性和优先性;(7)物权具有永久性。

  43.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四、论述题

  44.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两种虽都是民事责任,有时承担责任的方式可能也相同,但毕竟是不同的民事责任,其主要区别在于:①产生责任的根据不同。侵权的民事责任是在有损害事实的前提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民事责任;而违约责任则以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以违反合同的约定为条件。②保护的对象范围不同。侵权民事责任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也保护人身权;而违约责任则仅以财产权为保护对象。③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同时,也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而违约责任一般只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中的推定过错责任,一般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④承担责任的主体范围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者,不限于本人,也不限于有行为能力的人;而违约责任则主要由违约人自己承担,而且一般都是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通常不发生违约责任问题。⑤承担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既适用财产责任方式,也适用非财产责任方式;而违约责任则仅得适用财产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

  45.(1)该案中刘某更改交货地没有法律上的效力,游标卡尺不应发往乙学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上海市某仪器厂向刘某本人追偿。

  理由:甲学校和上海市某仪器厂设立的买卖合同采取了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经成立。但后来受托人刘某又擅自要求更改交货地,这属于合同的变更,变更书面形式的合同还必须采取书面或者效力更高的形式,如公证。上海市某仪器厂理应与刘某以书面形式更改原来签订的书面合同,但上海市某仪器厂仅凭刘某的一个电话(口头形式)就更改交货地,这显然不符合合同变更的形式要件要求,并且变更交货地并未征得甲学校的同意,因此刘某擅自变更交货地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效力。

  (2)甲学校有权拒付货款,因为甲学校没有收到游标卡尺,当然有权拒付货款。

  理由:根据双务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则,甲学校没有收到货物,当然有权拒付货款。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末为对待给予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以此维持当事人双方在利益关系上的平衡。此案中,上海市某仪器厂根据刘某无效的指示,将货物发往乙学校,甲学校没有收到游标卡尺,它不仅有权拒付货款,还可以要求上海市某仪器厂承担不按时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该案最终的处理,应由乙学校和刘某共同对上海市某仪器厂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理由:乙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1000把游标卡尺,它本身没有任何过错,但其所得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按理应返给上海市某仪器厂,但乙学校收到游标卡尺后,却擅自将游标卡尺变卖,其行为的性质就由不当得利转化为侵权,由此给上海市某仪器厂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刘某擅自通知上海市某仪器厂更改交货地,其行为属故意侵权,对上海市某仪器厂的损失,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46.唐林与唐森之间为借款合同关系,唐林应向唐森偿还1800元借款。本案中,赠与是不成立的。赠与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唐林的陆续还款行为说明其没有接受唐森的赠与,故二人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

  推荐阅读:

  201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精选试题及答案

  2019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2019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模拟试题及答案二

分享

热门关注